《州长信箱》是政府与各族群众、社会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真诚地欢迎您通过电子信函方式对我州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出您的意见、批评、建议。对您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处理,及时给予答复,接受您的监督,热情为您服务。
1.对克州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克州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对克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应由克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或协调解决的求助事项;
5.其他属于州政府职责范围,并需要州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1.故意隐匿回复邮箱和地址及联系方式的事项;
2.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事项;
3.超越“州长信箱”受理范围,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或已经处理终结的事项;
4.不属州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与政府职责无关的问题;
5. 产品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行为的事项。
1.来信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2.来信人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3.来信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应点明主要问题。
4.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5.来信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将以您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您,不方便公开答复的,请选择不公开。同时受理单位认为不宜公开的信件,也将不予公开,并以电话等方式直接回复您。可对外公开的信件办理完毕后统一放在“领导信息回复”栏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