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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朗民
领导职务 | 克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援疆) |
工作分工 | 负责科技、人防、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政府法制办、公安、司法、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人防办、地震局。 联系协调科协的工作。 |
领导简历 | 胡朗民,男,汉族,江西临川人,1965年12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 1984.09 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07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1995.01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科员级); 1999.01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副主任(副科); 2001.07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科); 2003.05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5.03 江西省广昌县法院院长; 2006.05 江西省广昌县副县级干部; 2006.06 江西省广昌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2010.05 江西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2012.07 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其间:2013.03--2013.06江西省委党校第42期中青班学习); 2015.07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7.03 任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