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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克州双创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了解克州双创
 提交时间: 2018-02-26
 信件内容: 本人选择克州毕业创业,听说政府有扶持政策。不知道如何与政府哪个部门联系?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克州人民政府  办结时间 2018-03-02
 回复内容:

经梳理,目前克州创业工作有关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业贷款扶持。按照创业贷款扶持的对象为具有克州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2.尚未就业的复退转业军人;3.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4.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5.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6.符合金融机构现行的创业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7.吸纳安置失业人员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书面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经办金融机构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为1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申请创业贷款的自主创业人员、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创业场所租赁优惠。对在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场地租金50%补助,对入驻创业园区的给予厂房租赁两年免租,三年减半。企业自建厂房达到一定规模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等优惠政策。对吸纳新疆籍大中专毕业生的小企业,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全额社保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点”等各类微创业的,纳入创业贷款和财政贴息范围,可享受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四)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困难企业、经认定的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按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有意愿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具体负责部门(科室):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卢松柏  联系电话:1534997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