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服务
  4. 便民服务
  5. 教育领域
  6. 教育救助与资助
  7. 正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检查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检查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评指标》
申请条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办理材料 学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情况汇报、营养改善计划档案、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档案
办理流程 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检查→反馈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复查整改情况
办理地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办理电话 0908-4213057
办理时间 夏季:10:00-13:30 16:30-20:00 冬季:10:00-14:00 16:00-19:3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