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服务
  4. 便民服务
  5. 证件办理
  6. 出入境
  7. 正文

克州出入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来源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7-30 03:29 阅读

事项名称 办证时所需材料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1 普通护照首次申请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团队旅游:提交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

探亲访友: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亲属或友人为中国籍的,提交中国护照复印件和在国外停留的长期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境外亲属或友人为外国籍的,提供外国护照复印件);

商务: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留学: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学校录取书(读小学、中学的除外)。

其它:需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160 元 15 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2 普通护照换发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原普通护照。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团队旅游:提交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

探亲访友: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亲属或友人为中国籍的,提交中国护照复印件和在国外停留的长期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境外亲属或友人为外国籍的,提供外国护照复印件);

商务: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留学: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学校录取书(读小学、中学的除外)。

其它:需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证件费 ——160元

2、一次加注 ——20 元

15 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3 普通护照补发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5、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6、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出国旅游:提交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

探亲访友: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亲属或友人为中国籍的,提交中国护照复印件和在国外停留的长期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境外亲属或友人为外国籍的,提供外国护照复印件);

商务: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留学: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学校录取书(读小学、中学的除外)。

其它:需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证件费 ——160 元

2、一次加注 ——20 元

15 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4 普通护照加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6、对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

一次加注 ——20 元

7 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前往其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实行一次性办结。

5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我区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换发护照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

6、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护照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护照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证件费 ——160 元 20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6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80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7 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80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8 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发(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80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须在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9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及签注(同时申请证件及签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证件费——80元

2、签注费用根据类型不同费用不同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须在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0 往来港澳签注(已持有有效证件,单独申请签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团队旅游: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探亲: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逗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续期申请信》,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商务: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其它: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一次签注——15元

2、二次签注——30元

3、一年(含)以下多次签注——80元

4、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签注——120元

5、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签注——160元

6、长期(三年多次)签注——240元

7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办理:

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人,须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须在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现役军人须在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1 的外省居民符合条件(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我区异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1、证件费——80元

2、一次签注——15元

3、二次签注——30元

20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2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 ——80 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3 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 ——80 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4 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证件费 ——80 元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5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及签注(同时申请证件及签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证件费——80元

2、签注费用根据时间不同费用不同

10 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现役军人前往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6 往来台湾签注(已持有有效证件,单独申请签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团队旅游: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探亲: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应邀:交验与赴台任务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商务:交验与赴台任务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学习: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其它: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宿松等四人事务的,交验与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1、一次签注——15元

2、多次签注——80元

7个工作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办理:

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在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在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在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国家工作人员须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实行一次性办结。

17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我区异地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证件)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还须提交原往来台湾通行证。

1、证件费——80元

2、一次签注——15元

20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新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前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时使用)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所属部队驻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批后出具的同意证明。

5、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有行政管理职能、执法部门的我方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或者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管委会的证明

6、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观光旅游: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边境贸易、洽谈业务等活动需申请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对于户籍非新疆的中国公民,还应当提交持有3个月以上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证件费 ——15 元 10日 1、申请人准备办理出入境证件所需全部材料

2、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全疆各县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办证处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外省居民须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或者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办证处申请办理。所属部队驻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应在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一次性办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