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助学金申请流程及资料
来源 | 克州教育局 | 发布时间 | 2018-07-26 08: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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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上学问题,目前我州已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援疆助学的学生资助政策,各位家长和学生请认真阅读,按规定申请办理。
一、资助对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已脱贫享受政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烈士、伤残及孤儿学生。
二、发放办法
以转账学生银行卡或现金发放的方式间接发放(所需银行卡信息由各县市教育局规定)。
三、申请援疆助学金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7月25日(老生)。
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25日(新生)。
地点: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援疆助学金办理程序及规定
学生需要准备的资料
1.内地普通高校克州籍学生《2018-2019年援疆助学金申请表》(在各高校领取,交过来的是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在校证明(原件)、正规缴费票据复印件(必须有收费单位的财务章)、学生证复印件(有照片)、工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给学生工商银行卡打钱凭证、现金领取资料证明(老生提供,新生领取后提供。银行打钱回单,有完整卡号和姓名,现金领取证明须有领取本人或家长签字材料)。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低保证复印件(含领钱签字页)。
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
5.农村户籍学生提供低保、金准扶贫,孤儿,烈士证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地村委会和乡镇扶贫,民政办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如确有经济困难的家庭须出具村委会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城镇户籍学生必须提供低保、孤儿、烈士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社区,街道出具的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咨询投诉电话:
克 州 教 育 局:0908-4213057
阿图什市教育局:0908-4222060
阿克陶县教育局:0908-5729301
乌 恰 县教育局:0908-4623796
阿合奇县教育局:0908-7656010
克州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