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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来源 新疆政府网 转载时间 2018-07-26 10:41 阅读

7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适用与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就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芒力克·斯依提,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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