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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旅游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克州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研究拟定克州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克州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克州有关区内外及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克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工业品的开发。

(三)负责克州国内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内旅游和边境旅游政策,拟定克州国内和边境旅游的发展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克州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和组织重点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全州旅游业财务工作,负责全州旅游业统计工作。

(五)审核报批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审核报批三星级以下涉外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特种旅游团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克州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购物和边境旅游业务的管理。

(六)负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签证通知,指导实施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边境旅游。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资和社会劳动保障工作。

(九)监督管理旅游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对企业的改制工作和组建新的领导班子的审核。

(十)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