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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安监局部门职责

(一组织起草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办法、措施;负责全州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指导协调克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依法对克州工矿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服务器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四)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格、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核工作。

(五)承担克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六)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七)承担克州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克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克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十)负责履行全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政府及部门与煤矿企业之间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组织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克州人民政府和克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