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餐饮业没有发票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关于阿图什市餐饮业没有发票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18-05-0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州领导您好: 我今年从内地赴疆工作者,在阿图什市的这一年来,我发现阿图什市很多的餐饮业无法或拒绝提供发票,我咨询过身边很多同事朋友,他们都表示在本地餐饮店就餐无法开发票。没有正规的开发票,会导致国家税源流失,也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不便。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老刘 阿图什市香港城住户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克州人民政府 | 办结时间 | 2018-05-27 |
回复内容: |
老刘: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情况,经领导批示后,转给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来信收到后,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税、地税部门立即进行核查。 根据2011年新修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即不强制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但消费者用餐后有权索要发票,餐厅不能拒绝开具发票,餐厅未领购发票应及时领购并补开,若餐厅拒绝开具发票,可拨打12366或0908-4234093进行投诉。 经与来信群众取得联系,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并对群众反映的餐厅无发票情况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的管理,阿图什市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温馨提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放置餐厅收银台,提醒消费者用餐后,有索取发票的权利。 2.对部分条件具备、有一定规模的餐厅,督促其领购发票。 3.加强日常检查。安排税务部门不定期跟踪各餐厅发票使用情况,对于被投诉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餐饮行业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和作出相应处罚。
联系人:周滨,1779908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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